红网时刻11月23日讯(衡东县分站 刘亚初)近日,县发改局、住建局根据《衡东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和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,结合我县实际,对河西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进行了核定,租金按建筑面积3.50元/米²•月,自2017年11月6日起执行,租金标准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。
作者:侯云驰
责编:侯云驰
来源:衡东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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